涉及到合同期满后离职的问题,若判定为非过失性解聘,则雇主需向员工支付三个月的月度薪酬作为
经济补偿金;
若是属于非法解聘,则雇主须向员工付出六个月的月度薪资作为
违约金;
至于过失性解聘的情形,则无需支付任何
补偿金给员工。
这里提到的“月度薪资”即是指员工在此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往前推算十二个月内的平均薪资水平。
然而,关于因为企业开除、
除名、和
辞退员工而引发的
劳动纠纷的
举证责任,已经明确规定如下:1.包括企业对
被开除、除名、辞退员工的决定通知等文件;
2.如果公司依照内部规章制度进行
罚金处理的话,将提供对应的规章制度加以佐证;
3.员工违反内部管理规范的相关
证据文献;
4.关于员工的实际
工资和奖金收入状况等相关信息;
5.至于涉及到培训费用方面的,用工单位务必要提交支付培训费用的确切原因以及必须服务年限等具体详细情况。
此外,还需要提供
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明材料;
例如,如果雇主与员工之间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那么就应当提供聘用、
雇佣关系的相关证明,如果未签署劳动合同,则应同时提供开始工作时间直至离职期间以及相关证据,再或者是
当事人的其他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
对于自然人作为
诉讼参与者而言,应提供本人的居民
身份证证明;
倘若被告为
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形式,应当提交
营业执照、法定
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