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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多久才能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这在我国的法律
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然而,我们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第1066条所述,可以得知在婚姻关系保持有效的期间内,仅出于如下所列的特殊情况,我们才能依法处理和划分财产:(1)如果有任何一方存在故意或恶意地损坏、隐匿、转移、出售夫妻共同拥有的各自财物或擅自变卖、破坏、浪费、挥霍这些财物,又或是捏造
虚假的
债务;
以及(2)当有一方受到一个法定绝对必须承担
抚养责任的家人因患上
重大疾病而急需得到有用的治疗时,并且另一半却拒绝支付相应的
医疗费用。
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此项特定法律规定仅仅适用于那些不
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的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目的在于防止关联夫妻或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随意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从而维护家庭安定和谐,以及
保证夫妻共同
财产保护功能的充分发挥。
至于什么被视为“重大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对此作出详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的基本观点,疾病的严重程度应该参照医学领域的判断标准,并参考某些商业保险对“重大疾病”的规定范围,我们通常将那些需要长期治疗、耗费巨大、例如糖尿病、肿瘤、脊髓灰质炎、麻风病、结核病等疾病,或者直接威胁到生命安全的疾病等视为“重大疾病”。
至于什么样的医疗费用属于“相关医疗费用”,同样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所体现。
但依循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的基本立场,我们理解的“相关医疗费用”主要应是为了疾病治疗所需的必需品和合理的开支,并不包括营养品、护理等方面的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