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行为人实施了
偷税漏税行为,所涉及金额一旦达到人民币一万元及以上的标准,即可被认定为
刑事犯罪。
相应地,依据
中国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按照
逃税罪的相关
法规,对此等罪犯依法施加严厉惩戒。
对于那些通过欺骗手段、隐匿真实情况进行
虚假的
纳税申报或拒绝履行申报业务的纳税人,一旦其
逃逸的税额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例如,既
数额较大又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那么他们将面临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会被课以
罚金。
若偷税漏税行为所涉及的金额高达五万元甚至更大,同时也占据了各类税收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话,那么就可能会涉及到
刑事诉讼。
然而,如果经由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之后,这些涉案者能够主动补交应纳税款,交付
滞纳金,并接受已经生效的
行政处罚,那么他们便可以避免受到更为严厉的
刑事处罚。
而逃税罪的主要客体则是指
逃税行为对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至于该罪的客观方面,它具体体现为:纳税人利用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干脆放弃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较大并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
扣缴义务人则采用欺骗、隐瞒的手法来不缴或少缴已经扣收、收取的税款,同样是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