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同到期不再
续签之补偿事宜,通常会有以下三种具体情形:1.对于签订了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的
当事人来说,若系雇主主动提出不再续约者,雇主应对
劳动者发放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2.然而,如雇主能够保持或提升原有的用工条件,而劳动者却选择不再续签,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
经济补偿。
3.至于雇主通过降低原有用工条件而导致劳动者不再续签的情况,雇主必须按照相关
法规向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
详细分析如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之际,该劳动合同即自动失效。
在此期间,雇主须提供
终止劳动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并且在十五日之内为劳动者处理档案及
社保关系的转移事宜。
作为劳动者,您有责任按照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完成工作交接。
在所有工作交接事项完毕之后,雇主将会依循有关法律规定向您提供经济补偿。
另外,根据《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条款,若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劳动者仍然在原用人单位任职,且原用人单位对此并未提出反对意见,我们便可以认为双方默认将按照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旦其中一方表达出终止
劳动关系的意愿,人
民法院应该给予支持。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金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将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给劳动者。
若工作时间大于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则参照一年的标准计算;
如果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只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的
月工资水平高于位于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对其发放经济补偿的标准也将按此金额计算。
但是要注意,向他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3.此处的月工资乃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关于
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时,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续延劳动关系达成共识,应当在依法
续签劳动合同之前完成这项工作。
2.假设员工不幸患有
职业病或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并被确认达到了规定的
伤残等级,他们如需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应无条件地与其续签。
3.在设定续签劳动合同时,若员工已经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他们如申请续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同样应予以批准。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一旦劳动合同期满,又假设企业无意续签,但却未及时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从而产生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我们将视其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尽快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最后,请注意,无论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如何,企业都不能与员工重新约定
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
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