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骚扰行为设立的法律哦!不过呢,要是有人做了让你不舒服的事情,比如说没完没了地骚扰你,那警察叔叔他们就会过来看看情况啦,如果觉得你要是真的受到了伤害,那他就可能给你一个
治安管理处罚啦。
当然咯,除了这种情况以外,还有一些别的情况我们也得小心惹上麻烦呢:比如啊,他要是直接给你写恐吓信或用其他方法威胁到你的人身安全就不好喽;
再比如说啊,他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
侮辱你或者诋毁你的名声;
或者啊,他
捏造事实来诬告陷害你,那就有点儿危险了,搞不好你可能要面临
刑事追责或者是治安管理处罚呢!这个时候呢,你可以试试以下几种途径去保护自己:首先呢就是跟那个给你找麻烦的老板好好聊聊,看看能不能把事情说开解决了;
其次嘛,你也可以试着去找
消费者协会投诉一下,让他们帮帮忙。
投诉的时候要记得写清楚你自己的信息、问题以及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别忘了附带上相关
证据喔!此外,你还可以尝试联系有关行政部门来处理这件事情;
要是你们两个之前签过仲裁协议的话,你甚至可以
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最后嘛,如果实在没办法了,你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记住啊,不管怎么样,咱们都应该理性对待,别冲动行事啊!朋友们,你们懂我说的道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