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无须
赔偿地解雇员工,我们整理了以下信息供您参考:首先需要说明的是,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否则任何企业都不得无故解雇员工或对其进行任意薪酬扣除。
这些特定条件具体包括:1、在
试用期结束后,如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公司所设定的录用条件;
2、如果员工严重违反本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或规章制度;
3、倘若员工行为失当or背离公允道德规范,对所在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或负面影响;
4、当员工在同一时间或时期与其他外企保持
劳动关系,对其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了严重影响,或是在收到企业提醒之后,依然拒绝纠正不当行为;
5、由于《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原因导致
劳动合同无效;
6、若员工涉及到
司法诉讼程序并被判定承担
刑事责任,此时企业也有权单方面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
当然,企业在合法的前提下解雇员工,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给予
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的发放标准如下:1、按照员工在本企业服务的年限,每一年为单位,支付相匹配的月度薪资作为补偿金。
在这当中,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的,将认定为以一整年来计量;
未满六个月的,则补偿金为该员工半个月的月度薪资。
这里所提到的月度薪资的定义是指员工在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之前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
接下来所列出的几种情况均属于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范围:1、当员工生病或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康复期限之后,已失去正常工作的能力,或者不能承担本企业为其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现象,经过岗位培训或调整后,还是无法胜任工作;
3、当
劳动合同签订之初所参照的现实状况出现重大改变,使得原来的劳动合同难以继续执行,并且企业已经尝试通过与员工沟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劳动合同内容,但是未能取得成功。
4、当企业面临经济困境而不得不采用
裁员措施。
在这几类情况下,企业应尽可能合理合法地进行裁员操作,以避免对员工及其家庭造成生活上的压力。
然而,如果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没有遵守相关规定,未按照正当程序进行辞退处理,那么就需要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
经济赔偿金。
注意,这一金额同样是基于员工在本企业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一年对应两个月的月度薪资。
我们同时要提醒大家,当员工涉及诸如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患有职业病或因
工伤等特殊情况时,在其离职前都需进行相关的身体检查,只有在完全保障其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才能正式办理
离职手续。
另外,对于处于孕产期、哺乳阶段的女员工以及在本企业连续工作长达十五年,且年龄距离法定
退休还有不足五年者,企业在主动
解除合同时要格外慎重考虑。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列举的条款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具体实践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确保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