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诈骗的金额累计至巨大及以上。
2.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例如,
犯罪嫌疑人采用贩卖毒品的方式进行诈骗活动,此类情况下,即使
犯罪未遂,其罪行依然十分严重。
3.被告人曾经因为同一类型诈骗罪行受到过
法律制裁者,此种前科无疑是构成
诈骗未遂罪行所应当考虑的因素之一。
4.由于该
犯罪行为的实施,导致
受害人失去生命、精神失常甚至产生了其他更为严重的不良后果时,虽然在这起案件中,
犯罪分子并未能成功骗取到财物,但他极有可能对受害人的基本人身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犯。
因此,不能仅仅因为未实际获得
财产损失便将相关情节排除在加强监管和
刑事追责的范围之外,相反,我们应该依据具体的被伤害人身权利的严重程度,为
行为人认定适当的
罪名与
量刑标准,将此种情况视为
犯罪情节严惩的一种。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