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
损害赔偿所涵盖的项目明细如下:首先是
医疗费用,将根据所在地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
病历、处方来进行确认。
其次,
误工费应依据其实际受损程度、恢复状况以及参照
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再者,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而言,我们需要按照全国统一的国家机关普通职员进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民币/日)乘以实际住院的天数来完成理赔。
接下来是
护理费部分,如果护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经济来源,那么护理费的
赔偿便可参考本标准中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然而如若护理人员无法实际承担
工资,则需按照本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平均水平来计算护理费。
此外,住宿费的统计也应当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职员出差住宿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
残疾赔偿金将参照
伤残系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从定残当日起依照二十年为期限进行合理计算。
当涉及到
丧葬费时,将按照
侵权行为地的
丧葬费标准付给对方。
另外,在
死亡赔偿金方面,要根据本地居民的日常消费平均水平,按二十年为期限进行总计。
对于六十周岁及以上的
受害人,年龄每增一岁,
赔偿金额将相应减少一年。
而当受害人的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及以上时,仅需赔偿五年金额。
最后是被
扶养人生活费,这一项同样需依据本地居民生活困苦补助标准进行估算,需要保障对不满十八周岁的受害人
抚养至成年。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
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