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
购房协定之关键事宜应予关注的四个方面:首先,务必审慎核查各项有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项基本证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其次,务必确保签署协定时明确载明交房日期,以便于确定具体履行时间点,以免因交房延误产生任何
纠纷;
再次,针对空白条款部分尤其需给予足够重视,需双方共同确认填写或对其中关键特殊事项予以特别标明;
最后,建议购房者在没有特殊说明的空白位置进行划线处理,以示此处无需填写内容。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