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
受害人之
精神损害赔偿事项,如因
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身心受到实际损伤,亦需
赔偿相应医药费用、
误工费以及
护理费等开支。
对于
犯罪分子,若其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经济上的重大损失,除了相应的
刑事惩罚之外,还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是否需要赔偿
经济损失。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负有
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若同时面临着罚款的
处罚,且自身财物无法全额赔付时,或者被法院判决没收全部
个人财产时,必须首先履行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义务。
相对而言,对于
被害人因被告之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他们在
刑事诉讼阶段享有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然而,对于强奸罪中的赔偿问题,其中所指一般仅为精神损害赔偿,并非经济损失或物质损失的赔偿,这便很难得到法律方面的强力支持。
尽管强奸罪确有可能涉及到
经济赔偿,但通常所提及的赔偿内容主要都与
精神损害有关,而非经济损失和物质损失的赔偿。
然而,在此类案件审理期间,受害者可申请主张附带民事赔偿,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确保受害者精神层面确实受到了不可忽视的损害。
《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
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
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
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