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充他人身份进行信贷活动,若金额达到了我国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最低标准,则将被认定为贷款
欺诈犯罪。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中明文指出,存在以下情况者,将受到
法律制裁:以明显的
非法占有目的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类贷款,
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处罚,同时还有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
倘若
数额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的,潜在惩罚更为严苛,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承担起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如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就要做好面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的心理准备,并且在这基础上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其中,
诈骗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编制
虚假的引进资金、项目等借口;
(2)利用真实性待质疑的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文件;
(4)
伪造所有权凭证进行
担保,或者使用超过
抵押物价值的资产作为后续担保;
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实施的欺诈贷款行为。
另外,根据《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
贷款诈骗罪。
此外,《决定》第十条中所提到的其他严重情节涵盖了五个方面:(1)为获取贷款,贿赂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且数额较大;
(2)滥用贷款资源,或者利用贷款从事
违法活动,使得贷款无法按期偿还;
(3)金融资产去向地表不明,贷款期限结束后,仍拒绝还款;
(4)提供虚假的担保
申请贷款,贷款期限过后,仍然推卸
债务;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结束后,仍然拒不偿还。
而在《决定》第十条中对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做出了如下界定:(1)为
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行贿,数额高得惊人;
(2)携款潜逃;
(3)把贷款用于
犯罪活动。
个人进行
贷款诈骗时,如果金额达到或超过1万元,那么就会被判定为"数额较大";
如果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那么就是"数额巨大";
而当金额高达20万元及以上时,即可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