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案件将由具备相关资质认证的岗勤警察现场受理并加以解决。
针对
财产损失总额低于三万元的
交通事故,事故勘察处民警将会负责处理。
待主办警察对事故展开深入的实地勘探和全面调查之后,首要任务是依据事故
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对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力以及其过失的轻重度来进行全面的
责任认定。
同时,根据上述因素与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过失的严重程度,进一步确定事故当事人的具体责任,并于现场编制明确清晰的
事故认定报告,同时对事故当事人可能存在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若涉及多个事故当事人共同提出调解申请时,执
法人员需即时进行详尽的调解工作,并将调解成果完整地体现在事故
认定书中,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最后将该
证据交付给当事人。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
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