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希望在
离婚后争取到子女的
抚养权,则需考察是否满足以下六种状况中的任何一项:第一,倘若子女年龄不满两岁,依据法律规定应通常跟随母亲生活;
第二,倘若孩子已经超过两周岁仍为
未成年人,那么当母亲存在以下所列任一行为时,孩子更可能继续跟随母亲生活:(1)母亲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再生育后代;
(2)母亲的子女长期与其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将会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显著不利影响;
(3)母亲没有其他孩子,而父亲却有其他子女;
(4)子女与母亲生活期间,对他们的成长有所裨益,然而父亲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亦或是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因此不适宜与子女持续共同生活;
(5)父母亲在抚育孩子的条件上大致相当,双方都期望孩子能与自己共同生活,但是如果孩子已经习惯由外祖父母照顾,并且外祖父母有能力并要求帮助母亲来照顾外孙,此时孩子也更可能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6)孩子年满八周岁之后,孩子自己有权选择跟随母亲生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