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最新相关法律
法规,针对已支付大部分款项的买家而言,如果卖方出现以下任何违约情况,他们有权利选择
退房并将所预付款项全数退还给自己:首先,当买卖双方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被依法确认为是完全失效的状态时,作为买方有权通过解除协议来实现撤回购
买房屋的决定;
其次提到,在
购房合约被依法宣布无效之后,买方同样拥有退房的权力;
接下来,如果由于贷款无法审批通过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预期购房的购买者同样享有退房的权利;
再者,如果房地产开发经营商未能及时且充分地向业主交付所购物业或者
逾期办理
产权证书时间超过了约定的期限时,购买者也有资格申请退房;
此外,假如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和合同中约定的总面积之间的偏差比例超过了法定的3%,那么购买者有权采取退房措施;
最后,倘若房屋整体结构在质量上存有潜在的问题,这时买方也应该保留其退房的权利。
再加上,如果房地产经营者未经合法程序私自改变了规划蓝图和设计结构,那么对于购买者来说,他们也拥有退房主张的充分理由;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就是,如果买卖双方确认的套型方案和实际入库的房屋设备对比图两者存在明显差异,那么购买者也有权力申请退房。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