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
诉讼时效中断的几种情形:首先是,权利人向其所负
债务的
债务人表达了履行请求的意愿;
其次是,债务人在知晓情势的基础上愿意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接着是,权利人坚定地启动了
诉讼或
仲裁程序;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其他同提
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具有相同效果的情况也会引起
诉讼时效的中断。
但是,如果出现下列无法抗拒的因素时,诉讼时效将暂停:第一种情况是,当一个事件或环境无法预知且要求他人完全遵守道德准则和法律条款;
第二种情况是,当无人对无
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有限额民事行为能力者进行
代理,或者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死亡;
第三种情况更特殊,即,在
遗嘱设立后,
继承人未能及时确定或是遗产管理者尚未选定的时候;
第四种情况是,当权利人处于债务人权或其他人的严密掌控之中;
最后一种情况则更为复杂,可能存在其他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再做分析。
《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