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经得到
批准逮捕,仍然具备申请
取保候审的资格;
如果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即使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仍可向检察院提出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
以下几种情况是允许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1)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刑罚、
拘役或独立采用
附加刑的案件;
(2)与之同理,如果可能面临的
刑罚是
有期徒刑及其以上,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现实威胁的话;
(3)针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我生活、怀孕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的案件,如果此类人士出于同样的考虑的话;
(4)如果案件审限已到,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案件还未做出最终决定,必须要采取
保外就医等相应措施时。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