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医院或者卫生部门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
首先,请务必高度重视
证据的收集工作。
医疗纠纷事件发生之后,希望您以及您的家人能够第一时间向
医疗机构或者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同时提出相关的调查和处理要求。
在此过程中,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您应当要求涉事人以及科室主任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并且对使用过的医疗器械进行密封保存。
其次,关于处理流程方面。
当医疗机构或者相应的主管部门接收到您的投诉之后,他们将会立即
委派专门人员妥善保管所有原始资料,包括涉及到的医疗用品,以防范
病历被涂改、
伪造、隐匿或者销毁等情况的发生。
再次,对于处理结果的预期。
如果只是一般的
医疗纠纷案件,我们相信在完成调查之后,由医务部(处、科)与患者及其
家属进行沟通和协商,应该可以找到合适的解决方式。
最后,关于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时的态度和方案。
通常情况下,医院将会成立专门的
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者委托医疗单位进行处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与其病人或家属进行交流和沟通,希望通过协商达成和谐解决的方案。
然而,如果
纠纷依然无法得到解决的话,我建议您尝试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虽然这可能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我们认为值得一试。
此外,如果患者或者家属对
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所给出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持有异议,那么他们拥有保留着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