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嫌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人员申请
保释的具体流程如下:在我国法律框架中,保释又称为
取保候审,若涉案人员满足申请
保释条件,可先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
辩护律师向相关执法机构提出申请;
接着,经过执法机构细致审核,确认符合保释条件者,申请人须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应保障方式作为
担保:第一种为提出保
证人来进行人身担保。
即被取保候审之人必须提出一名符合相关要求之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而该保证人应履行法律所赋予的义务,确保被保证人能随时听从执行机关命令。
其次,选择
保证金也是可行的担保形式。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批准取保候审时,必须交纳一定额度的现金以示担保。
如相关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则保证金将会被依法没收;
此外,还将视情况决定,对有关
责任方给予相应
处罚措施,诸如责令其深刻反省、重新交纳保证金并提出保证人、实行
监视居住或直接予以
逮捕等处理手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出现以下四类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批准机关可以考虑取保候审:(1)可能适用
管制、
拘役或是独立使用
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危险的;
(3)处于患有严重身体疾患或生活无法自主的状态,或怀孕期间以及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危险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仍未顺利办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最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