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购房问题时,尽管我们通常会依据婚姻关系来判定房产是否应为共同所有,但实际上,即使在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人们也仍然有权利在
房产证上写下两人甚至多人的姓名。
具体而言,他们可在办理房地
产权属证书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共同拥有该房地产的申请,以此在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共有权者”一栏中填入所有者的姓名。
然而,如果双方已经
结婚,则通常需要出示
结婚证明,以便法律机构更好地确认和执行关于
财产权益的划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二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不动产或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享享有权(即
共同共有)。
其中,共享共有时又包含了份分占有和联合享有所说两种形式。
然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具体解释了按比例享有共有标的物(如不动产)的规定。
此外,第二百九十九条则对于共享标的物(如动产)的联合享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