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逾期信用卡用户被依法
逮捕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在15天以内的时间内,若
拘留性质是属于
刑事拘留,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天。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倘若持卡人在欠款累积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以上后,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正式催促还款但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仍未按期履约还清款项的情况,那么便应将这种现象视为故意透支的
违法行为,即构成现行
刑法中的
信用卡诈骗罪。
对于涉及到信用卡诈骗活动的
犯罪嫌疑人,其
犯罪的具体判罚标准及
刑罚将依据涉案总金额的大小分为三个等级:首先,若
涉案金额较小,则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
处罚金;
其次,若涉案金额巨大,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处
罚金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
最后,如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更加严重恶劣情节者,将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判处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是对犯罪所得财产进行相应没收的
处理方式。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