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证明
债务与债权之间合法关系的书面文件,
借款人通常会自行撰写并签署借据,以此来确认他们已向
出借人承担了相关文档中记载的债务义务。
然而请注意,并非所有借据均具备
法律效力。
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才能视为有效的借据。
一份有效的借据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质:首先,借贷双方必须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要知道,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进行的纯粹获取利益的行动或是与他们实际年龄、智力水平、精神健康状态相符的行动,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对于所进行的其他任何法律行动,则需经过
法定代理人事先的认可或事后的追认方可生效。
也就是说,在法定代理人行事之前有权利督促他在收到通知之后的三十天内做出是否追认的决定;
如果法定代理人未对相关事件做出表态,我们将视其为不予追认。
其次,撰写借据的过程须能真正反映出其内在的真实意图及效果。
由于存在
重大误解的
法律行为,
行为人均有权力要求法院或仲裁团体进行取消。
第三,借据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其中应包括:
债权人的名字、借款的金额、利息的算法、偿还的期限、违约
罚金(延迟偿还)、
纠纷处理的方法,以及
债务人的名字、借款的日期等必要信息。
最后,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社会的
公共利益。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