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了解到,针对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辞退员工的情况,除了正常的
辞职程序之外,
劳动者还有权请求获得相应的经济
赔偿。
通常而言,这种赔偿可能涉及
双倍工资待遇。
其次,如果劳动者在某单位连续工作超过了一年,那么在公司进行经济补偿时,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在公司的
工龄,给予相当于其一个月的
工资额的标准作为补偿。
然而,如果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工作了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则公司需要支付其半个
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公司是否决定辞退员工,都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不能无视法律
法规,随意辞退无辜员工。
另外,并不是所有关于
劳动纠纷的案件,劳动
仲裁委员会都会予以接受处理。
只有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从事
非营利性活动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与其所雇佣的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资争议,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社会团体与其聘用的劳动者之间若出现
劳动争议问题,这才能视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合法受案范畴之内。
对于任何可能存在劳动争议的事件,如果
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彼此间无法就此进行有效协商解决,又或者协商未能如愿达成共识,在双方自愿或强制情况下签署的和解协议到期仍未履行的,均可选择向相关的调解机构提出申请,申请通过调解方式去解决争议。
同样地,如果当事人之间无法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争议,此时则应寻求劳动
仲裁机构的帮助,如果劳动
仲裁结果仍然未能满足他们的诉求,就只有最后一步,即向法院审判庭提出
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