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
盗窃行为侵犯的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则被视为
盗窃金额较大,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管制的
刑罚。
若是
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并且其所涉及的金额较大或多次进行盗窃、
入室盗窃、持有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
违法犯罪活动,那么就应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
罚金,而盗窃金额如果极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盗窃文物等,将会面临更高的刑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至于盗窃金额较大且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且同样需要承担罚款或
没收财产的责任。
2、在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和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等不同范围内,应当被分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
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级和地级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情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之内,确定适合本地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然后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对各地的相关
量刑标准作出明确。
在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飞机等进行的跨地区通行过程中的盗窃,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对于此类情况下的盗窃金额是否达到巨大或者特大标准,应依据警方所属辖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来进行判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