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打击
盗窃犯罪活动,保障公共和
私人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及相关程序性规定,针对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在适用法律方面的诸多问题,特此做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内容如下:首先,根据本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但不超过3000元的、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万元但不超过10万元的、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万元且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万元的,应该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之情形。
其次,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行为,若是达到“数额较大”标准者,或者是存在
多次盗窃他人财物、
入室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等恶劣情节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严厉
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面临
罚金处罚;
若其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
犯罪情节,则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惩罚;
而如果
侦查机关发现
犯罪嫌疑人涉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重犯罪情节时,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重责,此外还可能需要负担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这样的附加惩罚措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