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服刑人员在使用其
信用卡的过程中遭遇
逾期问题时,他们首先应主动与发卡银行取得联系,向他们详细解释自身处于服刑状态,随后提出暂停利息,挂起账户的请求。
若遇事出有因,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将会妥善处理,并不会轻易拒绝服刑人员的要求。
一旦服刑完毕,便可对未支付的款项进行相应还款以弥补过失。
2、若信用卡
拖欠金额较大,当前无法将全部欠款一次性支付完毕,那么服刑人员仍可尝试与发卡银行协商,洽谈延长还款期限或采取分阶段偿还
债务的方式。
在此期间,可邀请亲朋好友定期流入一笔现金至个人银行卡中,作为
信用卡还款用途。
3、如
当事人名下拥有一定资产,则可直接关联个人银行卡,灵活安排还款事宜;
倘若资金仍然不足,也可考虑出售或转让部分资产,借助亲友等力量以获取资金,进而偿还所拖欠的信用卡债项。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