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因外遇引发的
离婚纠纷中,关于夫妻共同财富的分配,应实行平等分配原则。
此一观点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有关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在
离婚诉讼中,判断夫妻共有的财产归属,应遵循双方协议协商的
基本原则;
若未能达成一致协议,人
民法院将依据财产实际状况,充分考虑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决。
对于夫妇二人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持有之权益等相关权益,亦应依法受到保障与维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