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我国
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多次翻墙入室实施
盗窃归为
刑事案件的罪犯,我们将依法累积其盗窃所得总额,综合评估
犯罪情节后,给予适当的
刑责制裁。
然而,尽管之前曾因盗窃事件受到处理,但只要原有的
刑罚处罚并不显轻,就无法在本次审判中再一次算计其
盗窃金额,以避免对同一罪犯重复
刑罚。
已经达到十四周岁而未达十六周岁的青少年,若仅因盗窃金额较小就被指控有罪,并不足以成为承担
刑事责任的依据,此项盗窃金额也不会被纳入计算他们在十六岁以后再次实施的
偷窃行为的范畴内。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罪犯,若盗窃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涉及
多次盗窃、闯入民居行窃、携带有伤及他人的工具作案等行为者,应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刑罚,并且还要面临相应
罚金赔偿;
倘若
犯罪性质更加恶劣,盗窃金额巨大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也要支付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作为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