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雇主采取非法手段解聘本公司员工的情况下,需依照
经济补偿金额度的双倍对此类员工进行
赔偿承担。
2、一般的规律是,若雇主单方面解除与某员工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便被视为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应当依据
经济补偿标准额度的两倍向该员工支付
赔偿金,换言之就是按照该
劳动者在本公司所服务时间的长短,每满一年便须支付两个月薪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关于六个月以上但未达到一年的情形,则会将其纳入为一年进行计算。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明确显示,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规定如下:按照劳动者在本家公司的实际服务年限长度,每满一年便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薪资的标准额作为补偿。
而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时间,会将其视为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期限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则需要向他们发放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