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行为本身并不构成
欺诈行为,然而,若
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存在
非法侵占出借人财产的主观意图,即在借款之初便有明确的赖账意图,且在借款过程中通过编造
虚假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法,使出借人误以为借款人具备偿债能力,从而同意其借贷要求,则此时该行为可能涉及到
欺诈。若此类情形足以认定构成欺诈的,借款人将会面临
治安行政处罚,倘若欺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甚至可能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