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冻结账户仅接受款项而拒绝支付的行为将会被冻结持续一整年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对于
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冻结的时期限制不得超出一年;同样地,对动产进行查封和扣押的期限也不能超出两年;另外,查封不动产和冻结其它资
产权益的期限则最长不能超过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查封、冻结财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
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禁止重复冻结原则】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扣押物的处理】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