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擅自以保管之名侵吞他人及其遗失或掩埋资产、且涉及金额巨大或
情节严重者,需判处两年至五年间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根据情况缴纳相应
罚金。而对于擅自占有他人
遗忘物品或掩埋物,且涉及金额较大,却拒绝归还者,则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惩处。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