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报保险”俗称“
保险理赔”,这一环节实质上便是在保险标的发生了特定的
保险事故,诸如
财产损失、
人身伤害等情况下,或者在保单约定的其他保险事故出现并需要支付保险金的时候,保险公司依据
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起相应的
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直接反映出保险的基本职能,同时也是保险公司切实履行其保险责任的重要途径。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