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挪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资金达到25万元者,其可能面临的刑期为三至七年间
量刑。具体而言,所谓“
挪用资金罪”,乃是指上述机构中的职员,在其职务便利的条件下,挪用本单位所拥有的资金以供个人使用或者擅自借予他人运用,
数额较大且其还款期限超出三个月之限的情况;又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期限,但是其占用
数额巨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