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担
担保责任进行
取保候审时,
担保人所承受的义务与影响不容忽视,因其必须负责监管取保候审对象是否严格遵循相关
法规条文。倘若取保候审对象在
担保期间内触犯了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那么担保人便有可能受到相应的罚款
处罚,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
刑事追责。因此,担保人在决定为他人提供取保候审担保时,务必深思熟虑,谨慎抉择。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