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持有
信用卡在透支完毕之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属于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银行有权依据此事实,请求持卡者全额归还透支本金以及
逾期所产生的利息、
滞纳金、超限费等额外费用。若银行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胜利,持卡人除需承担上述款项外,还须承担
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
诉讼费用。
其次,倘若持卡人存在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
定金额且逾期未予还款的情况,那么这将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这将对持卡人未来
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