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实际情况。关于
刑事拘留期间第37日被释放的可能性,其高低应依据涉案人员的具体罪行情况加以判断。若罪行较为严重,可能需要进入审判程序进行司法判决;
然而,若是罪行较轻且未达到重大责任程度的话,那么在刑事拘留达到第37日时几乎必然会获得释放。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