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若发生前车溜车冲撞后方车辆的情形,通常情况下应当认定前方车辆应负担全部责任。这主要是因为在这类因前车溜车而引起的碰撞事件中,后方车辆始终处于被动位置,前车因自身行为不当直接撞击后方车辆从而引发事故,因此理应由前车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后方车辆未能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那么后方车辆也有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分配划分将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展开全面、精确的勘验之后,与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权衡后作出最终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