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
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案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具体而言,若
行为人通过
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而对于与未满十四岁的幼女进行性交的情况,则视为强奸
犯罪,并依法予以
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