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缓刑期间涉足
嫖娼行为的
当事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制裁,同时其
缓刑资格亦有可能遭到剥夺。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对于情节轻微者,可以给予不超过五日的
拘留或人民币五百元的罚款;而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并处以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缓刑期间进行嫖娼活动的人员,首先将会遭受
行政拘留,随后其缓刑资格也将被依法撤销,进而执行原定的
刑罚。
《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
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
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
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