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在看守所内,最快仅需一日便
可离返自由之境。
依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在对个人实施
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关须即刻将其送往看守所接受
羁押监管。
同时,公安机关还需要在拘留之后的24小时之内对被拘留者进行审讯盘查,若发现其并不符合拘留条件,则必须在第一时间予以释放。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