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涉土地之
使用年限存在差异。以划拨方式获取之土地,并无具体的使用期限限制。
至于
出让土地,其使用年限则因
土地性质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依照《城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所述,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设定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等。
2.获取土地之途径存在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划拨土地的获取途径主要是通过与政府部门达成协议、参与公开
招标或竞拍等方式,向国家缴纳相应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