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具备以下诸多重要功能与作用:首先,它是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离婚手续中所必需的文件之一;
其次,作为一份明确的协议,离婚协议书可以成为夫妻俩在看待和处理财产问题以及涉及到
子女抚养权等复杂议题上的有效凭证;
最后,通过阅读和签订离婚协议书,也能进一步见证和证明两人
协商一致并真诚地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鉴于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我们需要谨慎对待其制定过程中的各项细节与要点。
其中主要包括:明确指出
离婚乃是基于双方真诚而理智的共识,妥善解决各方在
财产分配、子女抚育及
债务承担方面可能存在的争议,同时还需详尽描述促使夫妇决定结束婚姻关系的实际情况及其合理原因。
此外,协议书内应避免涉及侵害他人权益的条款。
待所有这些细节与要素都已经充分完善后,就可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正式签署离婚协议书,进而完成离婚手续所需的全部流程。
关于办理
协议离婚相关事宜,必须满足如下必备条件:(1)参与谈判并愿意达成
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需均持有
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愿表达,且这一意图在他们各自内心深处必须是真诚而明确的;
(2)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处置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配等关键问题,双方应有一个相对公平且合理的方案或调解结果;
(3)需要办理过合法的
结婚注册手续才能进入
协议离婚程序;
(4)申请办理离婚协议的
当事人必须达到完全
民事行为人的法定年龄标准。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