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婚姻关系之前转让的财产,其是否能够收回主要取决于对这笔转账定性问题的研判。
若被判断为借款性质的转让,那么毫无疑问,权益方有权正式提出索回要求。
然而,若是以赠与名义进行的转让,正常情况下是无法要求归还的,除非出现特殊情形。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可能使权益方有机会收回赠与:1.如果转让的财产被视为借款,那么义务承担者应在还款期届满后的三年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倘若在此期间内未发起
诉讼,则会因为
诉讼时效的终止而导致
败诉风险。
2.任何将财产转赠与他人且已得到对方表示同意接受的情况,视为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可再主张退还。
但若受赠方出现了以下任意一种状况,那么出让方仍有权利取消赠与:(1)严重损害了出让方或出让方
近亲的法律权益;
(2)对出让方负有
赡养义务却未能履行;
(3)未遵守
赠与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此外,出让方的
撤销权,需要在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
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