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纳税人欠缴法定税额却通过非法手段,如转移或隐藏财产,使得税务机关无法追回欠缴的税款,且数目达到了一万元以上,那么其即构成了逃避追缴欠税
犯罪。
这是一项专门针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者而制订的
犯罪类型,旨在针对其故意违反相关税收
法规以及违背常见财务处理规则的行为,例如采用
伪造、篡改、隐藏、擅自销毁财务账目、会计凭证、虚增账面开支或隐瞒、缩减账面收入等行为,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应缴纳税额,在接到税务机关公布的催缴通知后仍拒绝履行申报义务,或进行
虚假的
纳税申报,其目的就是通过这些手段来逃避乃至恶意减少应缴纳税额。
《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