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涉及的汽车分割方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分析阐述:1、首先,如果该车辆属于男方的
婚前财产且未曾签订特殊约定,那么这辆车就被认定为一方的
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处理;
2、其次,倘若车辆是婚后由个人财产所购置购买的,除非相关契约中存在另行协议,否则通常情况下也是无需进行分割的;
3、再者,如果车辆是由夫妻双方
共同财产购买所得,此时则需按照夫妻之间的商议结果来决定如何进行分割处理,若夫妻双方未能达成共识,问题就会交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另外,由于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将车辆判给登记人为所有人的男方,且男方需要向女方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4、值得注意的是,若该车辆是女方父母作为陪嫁之物赠送给了女方,在此种情境之下是无法进行分割处理的,因为这辆车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并非
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是车辆登记在了男方名下,法院往往也不会据.法支持对此类财产进行分割,
当事人可以选择在离婚之后要求变更
过户登记手续;
5、此外,有时候还可能出现他人借用夫妻任意一方的名义购买
机动车,并将车辆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车辆实际上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以下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资产: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遭受
人身伤害导致获得的
赔偿或
补偿金;
3、经过明确解释仅属于一方的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的财产;
4、专属某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