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未履约的情况,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若一方未遵守
合同义务,则应负责任的一方应当有义务尽最大努力去完成合同,或采取适当的修补措施来修复所造成的损害;
若
责任人无法承受此负担,则应按照公平原则对受害者进行合理的
赔偿。
当有充分
证据显示一方有意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到达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