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以下九种情形之一,
购房者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
起诉讼并主张解除
购房合同:1、当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因违反国家
强制性规定而被人
民法院判决为
无效合同时,此时买方享有退回已购
买房产的权利;
2、若购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为行使
形成权而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之后,买方仍然有权利依据法律
法规解除与其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
3、若由于金融机构的原因,如意料之外的
贷款申请得不到批准或者房价变动导致无法继续
按揭还款等事项发生时,买方同样有权请求解除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
4、若负责开发建设这处房产的开发商因自身过错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其所出售的房屋并且达到法定限度,或者未能及时办理出
房屋所有权证,此时买房者也有权利向其提出
解约申请;
5、当买卖双方进行
购房协议交易时,如果实际交割的房产面积与合同中所载明的数值相比差距较大,乃至超出现实质性差异(即误差比例超过房屋总建筑面积的3%)时,买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房屋
销售合同;
6、如果所购买的房产
主体结构存在重大安全性隐患且这种影响无法通过整改维修的方式弥补的话,买方有权利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他们之间达成的购房合同;
7、对于房地产企业方面,如果其违反审慎义务,未经买方同意擅自修改该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买方亦有权要求终止并解除购房合同;
8、如果买方到现场查看的房产实体与当初在合同里约定以及图纸上面所显示的内容相差过大,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仍然有权利向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最后,若买卖双方在购房
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协商解决问题,经友好协商后共同决定解除购房合同的,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