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占低于2000元的
犯罪判定标准,参考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对于
盗窃罪的相关
法规,倘若涉事者在盗窃过程中涉及
盗窃金额在2000元以内以及不少于1000元的财物,亦或是出现了连续多次进行盗窃、入室行窃、随身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从别人身上盗窃等情况,均属于触犯了刑法中的盗窃罪,通常情况下将面临3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惩罚,同时还需要被罚款或者单独罚款。
对于此类案件的
量刑结果,主要取决于盗窃罪的每一个细节情况,如果
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
自首,积极表示悔过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切实地向受害者返还被盗抢走的财物,那么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人
民法院也有可能会考虑减轻对他的
刑罚。
但是,无论如何,盗取公私财物的
数额较大,成为了构成盗窃罪的必备要素;
此外,盗窃活动的具体过程也将是定罪的重要依据。
盗窃财物数额的大小可以反映出
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这也将是我们区分罪行轻重的关键标志之一。
当行为人成功使得财物脱离物主的掌控,真正实现了对财物的完全控制之后,便可认为已经达到了既遂的状态。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本罪只能由直接的恶意行为构成。
对于
窃取到的财物,无论最终是占为己有,赠与他人,还是交予集体、甚至毁掉他们,抑或是被其他人
非法占有,这些都只是窃取行为过后的
处理方式、财物的去向问题,它们都无法改变这种非法侵犯
财产权的本质,也不会影响到本罪的存在与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