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发现另一方故意隐瞒、私藏或者处置了
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对于这些被隐蔽的财产,其行使法律保护权益的
有效期限为三年。
以下是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首先,如果在
离婚过程中,一方通过隐匿、转移、变卖、毁损等手段,或者恶意制造
债务来侵犯另一方的
财产权益,那在离婚后的三年内,受害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申请。
其次,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被遗漏未进行合理分配,那么在发现这一情况的次日起,受害方也可以在三年内提出重新分配的申请。
最后,如果对已经达成的
财产分割协议存在异议,想要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则必须在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
提出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后才意识到财产分割协议存在问题,并希望对此提出质疑和修改,同样需要在一年内提出诉讼。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