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首要任务就是明确须确认是否存在尚未清偿的
信用卡债务,若确实存在此类
债务,那么我们将关注此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有债务或是妻子
个人债务。
若是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那么作为丈夫,他有义务承担全额
信用卡还款责任;
但是若目前未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应与发卡行友好协商,适当延长期限或采用分期方式进行偿还。
若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且妻子并无任何财产或
继承人,那么债务便被视为彻底消失。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
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对以下问题作了详细规定:1.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志表示所产生的债务,应当被确认为夫妻共有的债务。
2.第二条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时,
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将此债务视为夫妻共有债务并提出
诉讼请求,对此,应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3.第三条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如果能证明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由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志表示所产生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